合约列明拟执行的工程项目包括为在合约期间由医管局负责的医院、普通门诊诊所、专科门诊诊所、社区护理服务中心、洗衣房及其他机构/设施进行拆除、保养、维修、改建、改装、翻新、修葺、修复、改善、加建、装修、建造工程、相关屋宇装备工程及其他工程或服务,包括与保养、维修、改善及扩建相关的紧急工程,包括在合约期内可能增加的任何物业及在合约期内不时由维修测量师/雇主所指定的物业